联系我们 - 广告服务 - 联系电话:
您的当前位置: > 直播报道 > 资讯 > > 正文

事关校外培训!许昌市教育局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提醒

来源:中华网河南 时间:2023-06-05 13:58:51

许昌市教育局


(资料图片)

许昌市消费者协会

温馨提示

事关校外培训“平安消费”

广大市民及家长朋友:

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,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印发的《河南省校外培训“平安消费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精神,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,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,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及家长发出以下温馨提示:

一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。学生学的主阵地在校内、主渠道在课堂,盲目依赖、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。要让孩子专注课堂学,养成独立思考的惯,提高自主学的能力。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,高度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惯的培养,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,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。

二、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。按照“双减”政策要求,当前我市所有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或转型,已不存在合法合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。凡是继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培训,无论举办者为机构或个人,均属无证经营,是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,请各位家长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,以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
三、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。如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,家长要与培训机构签订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,不得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 3个月或60个课时、金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。家长缴费完成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。

四、时刻注意“平安消费”。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把“安全”放在第一位,首先是人身安全,处于危险建筑内的培训机构不要选,资质不全的机构不要选;其次是消费安全,要选择正常经营状态的合规培训机构,避免“卷钱跑路”风险。发现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,请及时向许昌市教育局、许昌市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。

许昌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举报投诉电话:0374-2699867

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:0374-2977088

许昌市教育局

许昌市消费者协会

责任编辑:

标签: 许昌市教育局许昌市消费者协会

相关推荐:

精彩放送:

新闻聚焦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投稿合作 | 法律声明 | 广告投放

版权所有©2017-2020   太阳信息网京ICP备2021034106号-55

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。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!

联系我们:55 16 53 8 @qq.com

Top